哪些常用药见不得阳光?

2017年10月25日   文章来源:光明网   

640.webp (2).jpg

  光明网讯在人的一生中,都可能遇到看病吃药,可是,您知道有些药品是需要遮光保存的吗?

  有些药品在光照下会使有效成分的含量降低而造成失效;有些药品光照后又会发生理化性质的变化,甚至会产生有毒物质,危害健康。因此这些药品应该用不透光的容器盛装保存,例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、半透明容器。对于药品说明书中要求遮光保存的药品,应尽量将其在原包装盒内保存;如果原包装已损坏或从医院取来的药是分装的散片,可以把他们放在不透明的无毒无味的瓶子或盒子中储藏。通常需要遮光保存的常用药品包括有以下几类:

  1、生物制剂 如核糖核酸、抑肽酶注射剂、辅酶Q10片等。

  2、维生素类 如维生素C、维生素K注射剂、绝大多数维生素B族片及注射剂、赖氨酸、谷氨酸钠注射剂等。

  3、抗结核药 如对氨基水杨酸钠、异烟肼片剂及注射剂、利福平片等。

  4、平喘药 如氨茶碱片或注射剂、茶碱片等。

  5、止血药 如卡巴克洛片、酚磺乙胺注射剂。

  6、利尿药 如呋塞米片及注射剂、依他尼酸片、布美他尼片及注射剂、氢氯噻嗪片、乙酰唑胺片等。

  7、镇痛药 如哌替啶注射剂、复方氨基比林片剂及注射剂、芬布芬胶囊等。

  8、外用消毒防腐剂 如过氧化氢溶液、呋喃西林溶液、硝酸银溶液、聚维酮碘溶液、碘酊、磺胺嘧啶银乳膏等。

  9、滴眼剂 如普罗碘胺、水杨酸毒扁豆碱、毛果芸香碱、利巴韦林、盐酸乙基吗啡、硫酸阿托品、丁卡因、利福平等。

  因此,我们从医院或药店取回药时,一定要按说明书要求妥善保存。

分享到

推荐

more >
<
权利声明-免责声明-联系我们
主办单位: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:科学普及出版社 中科数创(北京)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:科学传播网 京ICP备16005954号-1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982号